渝教科〔2007〕19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第四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重庆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发明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第四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08年4月17日至20日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现就组织在渝高校参加高交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参加高交会的重要性
第八届“高交会”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适应国家全面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新形势下召开一次重要“高交会”,这对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交会是宣传和展示在渝高校科技工作的高端平台,是推进产学研结合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开放合作的良好机遇,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本届高交会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参加本届高交会。
二、在渝高校参加高交会的组织模式
(一)统一组织。在渝高校参加高交会由市教委进行统一组团参加,我委将成立以牟延林副主任为组长,各高校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加强对高校参加高交会的统筹和协调。
(二)统一区域。按照高交会的统一安排,高校将统一安排在一楼A区部分区域,一个标准展位3M*3M。
(三)统一形象。为了展现在渝高校的形象,市教委将进行统一形象策划。
三、参展高校与大学科技园名单
(一)本科高校: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工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科技学院;
(二)高职高专: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大学科技园: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安排
2008年1月5日前在市教委二楼二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和工作部署会;
1月10日前将参加高校和所需要展位数报送我委科技处;
4月10日前完成展板、样品等有关工作;
4月15日前完成展位布置工作。
(二)费用。展位、展板及样品费用由高校自行解决,高交会为统一参展高校提供统一优惠价格。
(三)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八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第四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总体方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高校 科技 高交会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29日印
第八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第四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