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科发〔2007〕33号
关于推荐学科级刊物的通知
校属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发展和提高全校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学校决定对现有的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进行完善和部分修订,请各院系按照教育部学科类别分别在本院系所属相关学科推荐学科级刊物,具体如下:
1、一个一级学科限推A级刊物一个、一个二级学科限推B级刊物一个、一个二级学科限推C级刊物二个。
2、推荐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28日,推荐表用A4纸打印、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科研处管理科(附电子文档)。
3、推荐表格按照附件格式,用Excell报送
4、联系电话 65362662 联系人 廖小波
特此通知。
附:学科级刊物推荐表
学科级刊物推荐表
院系名称(盖章):
序号 | 所属学科级别 | 所属学科名称 | 刊物级别 | 推荐名刊物称 | 主办单位 | 备注 |
1 | 一级学科 | | A | | | |
2 | 二级学科 | | B | | | |
3 | 二级学科 | | C | | | |
4 | 二级学科 | | C | | | |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科研 推荐 刊物 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07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