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师科发[2006]0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教社政[2002]6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综合研究/交叉学科。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42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40项。对特别优秀的成果,设立1~3名特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允许有空缺。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按市教委要求,本届评奖我校实行不限额申报。
四、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2、参评成果资格
2001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应视为系列论文而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未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或论文类成果申报,但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大中型以上企业)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3、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已获国家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部级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包括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中国经济学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以及孙冶方基金会、吴玉章基金会、陶行知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3)申请研究咨询报告类无使用单位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或科研处主页公告栏,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2、2006年2月24日,请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科研处。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表明申报单位(重庆师范大学)、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咨询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咨询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表明申报单位(重庆师范大学)、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书》后;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书》、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评审书》须通过电子邮件发至kyc@cqnu.edu.cn。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还。
联系电话:65362357
E-mail:kyc@cqnu.edu.cn。
2006年1月11日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申 报 评 审 表
学科门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2005年12月印制
填表须知
1、学科门类请按照《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通知》的要求填写。
2、成果类型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咨询报告三类。
3、所属二级、三级学科: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准确填写。
4、最高获奖记录:写明奖励单位、奖励名称、奖励等级和颁奖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成果社会反映:写明是否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是否有刊物(全文)转载;是否有其它的相关评价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成果引用应写明应用书名或刊期、次数;应用成果被采纳应写明采纳单位和被采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属部委的主管司局为单位;省属院校以省为单位。
8、本表一式8份,用A4纸打印。
表一 申报人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专业技术职务 | | 行政职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 电话 | 办公 | |
通信地址及 邮政编码 | | 住宅 | |
电子邮件 | | 手机 | |
身份证 | |
其他合作者 情况 | |
表二 参评成果简况 |
成果名称 | |
成果类型 | |
出版、发表或使用单位 | |
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 | |
所属二级学科 | | 所属三级学科 | |
成果获奖情况 | |
成果社会反映 | |
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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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成果内容简介(3000字以内) 1.篇章结构、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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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加页。
表四 初审意见 |
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 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
申报单位意见 | 申报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表五 评审意见 |
评审指标 | 评分参考标准(百分制) | 实际打分 | 研究内容意义和前沿性 | 很大 (20~16分) | 较大 (15~11分) | 一般 (10~6分) | 较小 (5~0分) | | 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 | 很大 (30~24分) | 较大 (23~17分) | 一般 (16~10分) | 较小 (9~0分) | | 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 | 很大 (30~24分) | 较大 (23~17分) | 一般 (16~10分) | 较小 (9~0分) | | 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 | 很好 (20~16分) | 较好 (15~11分) | 一般 (10~6分) | 较差 (5~0分) | | 小 计(满分:100分) | |
建议奖励等级,并简单说明理由: 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
[2006]03jiaoyuebushekejiang.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