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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

2006年07月05日 00:00 admin 点击:[]

 

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

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

通知

重师科发[2006]09号

各单位:

200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的申请。申请者除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3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未完成教育部一般项目者;
  (2)已承担国家级或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尚未完成者;
  (3)已获得国家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
  (4)本年度申报重大攻关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

二、申报材料

1、一般项目及招标项目的所有材料及详细要求请于教育部人文社科网查阅下载,地址为:www.sinoss.net

2、一般项目:请申请者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填写要求,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A、B两表)一式9份(电子文档一份)于2006年8月25日前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注: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及科研处意见一栏请申请者自行填写,不盖章)。

联系电话:65362357   E-mail:kyc@cqnu.edu.cn   联系人:万 伦  刘佳瑜

科 研 处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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