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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7日 15:39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2011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质量,重庆市教委决定开展第四批“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本次为限额申报,我校有2个名额。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个单位按照认定条件,充分考虑本单位特色和发展前景,整合优势科技资源,使新建协同创新中心成为优势学科集聚、创新资源整合、优秀人才汇聚、政产学研协同的科技体制改革特区。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名称须结合所凝练的重大科研任务,避免名称过泛过宽或过小过窄。

(二)请有意申报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重庆市2011心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报送材料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100个页码,一式1份,用A4纸双面印制

(三)请有意申报单位认真梳理中心发展思路,填写好《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目标任务考核表》(见附件3)。要确定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在机制体制、人才队伍、学科发展、科研成果方面制定可行性指标,力争在战略谋划、组织架构、制度设计、工作内容、内部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有创新突破。

(四)请有意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经费预算表》(见附件4),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无关的课题经费不得纳入经费填报范畴,相关内容按照《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教科〔201332号)拟定。

(五)请有意申报单位于   2016年   12月   13日   (星期四)前将申请书的纸质材料(一式11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类中心材料交市教委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6252819@qq.com,联系人:张文东;电话:65910078。 

具体通知内容及申报书填写文本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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