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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重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08日 17:04  点击:[]

 

校属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提档升级、加快内涵发展的精神,提高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根据《重庆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提档升级实施意见》,即日起正式启动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度重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庆师范大学重大(重点)培育项目旨在遴选一批具备实力冲击以下类型高级别项目的研究计划进行资助: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含支撑计划课题、到账经费达到300万元)、政策引导性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杰青、优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含单列学科)、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课题等。

二、培育周期

每个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培育周期为2-3年。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正高职称;

2.申请人在相关领域主持完成过国家级项目,自然科学类至少完成过2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人文社科类至少完成过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原则上要求结项鉴定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

3.申请人能组织实际开展合作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四、资助经费

  学校对正式立项的培育项目给予每项15-25万元的经费资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高级别科研成果的发表、专家咨询以及开展科研工作的其他必要开支。

  五、项目管理

正式立项的重大(重点)培育项目按照《重庆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提档升级实施细则》中关于此类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培育项目每年应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

六、其他说明

  重庆师范大学重大(重点)培育项目于2014年首次启动,也是学校在科研提档升级过程中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请各学院及时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请,积极组织学科领域专家初评,并于20171130日之前将通过学院初评的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交科研处211办公室,逾期不接受申请。电子文档发送至:496022379@qq.com

 

 

联系人:孙建敏    联系电话: 65362357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重大(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

                    科

                                                      二○一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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