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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2017年度考核的通知

2018年01月03日 08:32  点击:[]

各重点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重点科研平台对科研工作的带头示范作用及对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我校重点科研平台日常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强承担重大任务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我校科研平台内涵发展,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对我校省部级科研平台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原则

(一)以提高质量为导向,以学术创新为目标,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重点科研平台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水平。

(二)突出标志性成果和代表性成果的考核,引导重点科研平台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三)实行分类考核和竞优考核,按照简洁、高效的原则,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考核内容

平台2017年度在人才队伍、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经费投入与使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平台2017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平台2018年度的工作计划。

三、突破性指标(若获下列任一突破性指标则不用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一)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立项;

(二)获得国家科技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特等、一等奖;

(三)申报成功国家级科研平台: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共建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发改委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共建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基金委创新群体;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

四、考核方式

(一)各相关平台主要负责人准备不超过8分钟的PPT现场汇报,不再单独准备其他相关年度考核材料。

(二)考核地点:综合行政楼212室。

(三)考核时间:2018110日(周三),上午考核理工类重点科研平台;下午考核人文社科类重点科研平台。

联系人:张文东;联系电话:023-65910078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年度考核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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