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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23日 16:57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813文件,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

2018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行通知。(请项目申请者按照所申请的项目类别就高填写项目经费,教育部会根据所申报的经费数额及年度经费预算拨付经费)。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附件1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2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123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申请书的下载和填写

(1)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学信息(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点击页面右上角“项目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下载《申请评审书》,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

(2)填写好《申请评审书》后,点击申请书中的“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保存文档特别提醒:申请书在最后检查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是否设置密码,建议老师不要设置密码,便于临时修正。

2.申请书的上传

请按照申报系统中“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进行操作:个人信息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完成申请书的上传。

3.学校审核

申请者通过申报系统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上传后,科研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在线审核,并在线反馈审核或修改意见。请申请者随时注意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反馈意见。提交上来的申报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项目申请者便无自行修改权限。学校审核未通过,科研处会及时通知项目申请者作相应修改。

4.申请书的打印

凡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的项目,项目申请者须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签字将打印稿交科研处(注意:一定不要忘记签字,之前有申请者因为纸质材料上忘记签字而被教育部取消申报资格)。

5.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附件2),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关于此次项目申报的详尽疑问解答,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3、4内容;申请者也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的“通知公告”中查询;或在该网站项目申报系统中点击“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中查询。

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不限项。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① 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人才引进项目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②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未能获准立项,今年未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③ 申报了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未能获准立项的,今年请继续申报。近五年有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立项的项目,可在原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申报。

请各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和科研秘书老师督促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者积极申报。符合申请条件而不申报者,在同年度其他限项的项目申报中,将不纳入优先考虑对象。

5.由于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不能同时申报,请各位研究人员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前期成果积累情况,慎重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进行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定不能同时申报,之前有老师同时申报被取消当年的评审立项资格)

六、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1.网络申报截止日期:本次项目申报,科研处网络审核截止日期为201835日,请申请者务必于此日期前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在线提交。特别提醒:由于每年该类项目的申报量很大,科研处审核和反馈格式修改的任务很重,故请申报者尽可能早的完成在线提交,一定不要拖到最后截止日期之前才提交申报材料,以免科研处没有时间作形式审查。

2.纸质文档提交截止日期:请各学院将学校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评审书》打印稿(申请者、课题组成员需亲笔签名)式1份,于2018年3月8学院为单位交科研处。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孙建敏

联系电话:65362357, 15002339711

E-mail: 496022379@qq.com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2018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4、科研处格式审查中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科 研 处

二○一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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