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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5日 17:44  点击:[]

 

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

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物联网、区块链、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节能环保、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50万元;重点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20万元,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金额为5万元;青年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应不低于5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应不低于2万元/。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市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青年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满40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1日为限);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5.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6.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各单位分别限报1项和2项,青年项目不限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被强行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三、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以上研发基地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二)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已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我市有关区县、园区、企业进行精准对接的项目;

 

(五)与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关的项目;

 

(六)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等“八项行动计划”和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顺利实施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各单位遴选。各单位组织本部门老师申报,并对申报负责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评审排序,科研处将根据各单位项目排名推荐申报。

 

2.申报公示。学校将对推荐申报的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80.174.59:7777/srs/)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 5 28 618日。  

 

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申报人员须从“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打印申报书1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交学校科研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三)请各单位于61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1份,A4纸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的代表性论文(3篇以内),须提供论文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利情况,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须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其他代表项目负责人科研水平的证明材料。)、《2018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电子和纸质件(1份)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万辉;联系电话:65362357

 

 

附件:1. 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2. 2018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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