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6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择优推荐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
荐科研处为重庆市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刘佳瑜、刘芙萍同志为重庆市科技系统先进个人。现将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科研处反映。
联系电话:65362662
科研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