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科研处。
办公室电话:65910078
电子邮箱: 290129072@qq.com
科研处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
附件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