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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2018年12月14日 15:26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填写和提交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

2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详情查询http://www.nsfc.gov.cn/通知公告栏,各类项目拟资助范围见《2019年项目指南》。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于201931日前向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各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书一份、单位盖章的汇总表、自查表,于201935日前交科研处211办公室。

5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申报人只需在线确认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二、资料查询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申请受理栏下载。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5sqsl/index.html

2、申请者可在http://isis.nsfc.gov.cn/“项目检索”中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的项目。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政策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的人员,根据反馈的意见(可到科研处查询),认真分析、修改申请书的内容,继续申请。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若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合作单位签盖其所在单位公章;我校人员参研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学院提供书面申请,方能加盖我校公章。

3、同一教师参加不同项目的申请,请各单位必须统一撰写该参研人员的简介。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如果以不同依托单位的名义申请或承担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注明。

4、获得过校级国家基金预研项目和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五、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2、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

3、联系人:万辉65362357

点:大学城校办公楼211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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