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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假期间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师科发[2019]10号

2019年07月09日 17:1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平台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72号)要求,现就2019暑假期间学校科研平台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平台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科研平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学校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科研平台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工作范围

本次暑假期间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依托学院或二级单位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及相关场所。对于近3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二级单位及科研平台将列为重点对象。

三、工作安排

1. 提高安全意识。强化暑假期间科研平台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不断提高科研平台的安全运行水平。

2. 明确责任分工。依托学院或二级单位要构建责权分明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安全运行的责任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并尽快对科研平台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3.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科研平台安全管理办法,特别是在假期期间科研实验室的申请使用、责任管理、事故上报等应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对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程序,操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切实按章、谨慎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4. 加强教育培训。依托学院或二级单位要合理配备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并经常性组织开展以科研平台安全为主题的教育及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运行能力。

  各科研平台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好督促落实,为科研平台在假期期间的正常运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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