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校立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执行效率,决定集中开展校立项目的结题验收及逾期未结题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及清理范围:按照项目协议书执行期,截止2020年7月30日,应结题和逾期未结题的校立科研项目。
2.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历年的文件通知和项目协议书,认真准备结题材料:结题报告表、项目申报书和协议书、成果材料等,所有材料双面打印后装订成一册。
3.各单位根据项目协议书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9月4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包括电子版)。
4.对未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提供的结题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擅自修改项目协议书研究目标、内容的项目不予结题。
5、本次未能结题且已经逾期的项目(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除外),将给予终止处理。
6.联系人:万辉 孙建敏 联系电话:65362357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