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教育部科研平台论证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扎实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建设原则,加强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建设,打造创新发展战略支撑策源地,提升重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贡献力量。市教委近期拟对接教育部“十四五”期间4个“100”科研平台建设规划,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原则,开展我市高校申报教育部科研平台论证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科研平台类别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4种。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自行下载附件中关于教育部相应科研平台申报书并如实填写,学校将按照市教委要求原则上推荐申报同一类别平台不超过1个的限额,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书1式5份提交到科研处211办公室,11月26日下午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择优推荐。
联系方式:张文东;65910078。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