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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1年11月24日 14:56  点击:[]

校属有关单位: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试行)》(见附件),具备条件的学院可在自行组织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学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遵循“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逐个建设原则,根据建设基础、学科优势、建设高校支持力度等情况,组织国内外权威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意见,并择优遴选拟优先建设的中心名单。

联系人:张文东;联系电话:659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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