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试行)》(见附件),具备条件的学院可在自行组织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学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遵循“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逐个建设原则,根据建设基础、学科优势、建设高校支持力度等情况,组织国内外权威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意见,并择优遴选拟优先建设的中心名单。
联系人:张文东;联系电话:65910078
【关闭】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谭华山
E-Mail:6510388@qq.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2楼
邮箱:kyc@cqnu.edu.cn
官方QQ群
官方微信群
科研管理系统
项目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