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2年01月06日 23:57  点击:[]


校内各单位: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已经下发了具体通知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2740.htm为了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由于结题时间在假期,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7日前向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经财务处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双面)交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2.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

 3.联系人:万辉     电话:65362357

 4.地 点:大学城校办公楼211室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2.1.6

关闭

相关链接
|
Copyright 2015-2023 重庆师范大学 科研处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谭华山

E-Mail:6510388@qq.com

重庆师范大学 科研处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2楼

邮箱:kyc@cqnu.edu.cn

官方QQ群

官方微信群

科研管理系统

项目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