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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2年03月01日 16:07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围绕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破解新时代教育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提升教育科研服务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2022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师教育专项课题,其中教师教育专项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按照《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所列研究题目申报,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自拟申报课题题目。

(二)研究周期

各类课题研究周期一般2-3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资助标准

本年度继续对重大、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大课题拟立项5项,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重点课题拟立项100项,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不予以资助。教师教育专项重点课题拟立项10项,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一般课题不予以资助。

(四)立项评审

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按照申报课题类型,采取分类单独评审,分类确定立项比例,适当兼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型结构比例和照顾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责任;

(二)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三)青年课题申请人属于高等学校的须具有博士学位,属于中小学(含幼儿园)的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三、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人通过登录“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网http://61.186.207.8/,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个人注册”,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即可在线填报。申报人可从管理平台下载《申请书》和《活页》,先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等相关准备,待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后直接在线填报;填报好后,通过管理平台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管理平台上。

本年度仍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须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切实提高我校项目申报的质量。凡发现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将取消5年申报资格;发现各学院审核把关不严,将扣减次年申报推荐指标,直至取消次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3月15日零时至4月10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重大、重点课题申报名称须与课题指南题目和序号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报人按照课题类型自拟课题名称,注明课题类型代码,鼓励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支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不作为课题负责人只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三)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重复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今年试行无纸化网上申报,具体见《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管理平台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孙建敏

联系电话:65362357

附件: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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