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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24日 09:0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据学校科研工作的整体安排,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与认定的成果范围

(一)本次登记与认定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职工取得且符合《重庆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的成果。

(二)2021年度我校作为第一主持单位获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和横向到账经费,由科研处从科研管理系统中直接提取数据进行认定,各单位不再单独填报;但我校教师参与外校人员主持的项目,仍需填报登记。

(三)2021年度我校作为牵头单位获得的科研成果奖(政府奖)由科研处直接提供数据,各单位不再单独填报;但我校教师作为参与者获得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仍需填报登记。

二、科研论文的检索收录与认定

(一)科研处已委托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查新中心对我校2021年度被SCISSCIA&HCI、CPCI、EICSSCI(核心版,不含扩展版)、CSCDESI收录的论文进行统一检索,检索报告见附件。凡在该检索报告中能够查询到的检索记录,不再需要单独提供检索证明。

(二)论文已被检索收录但不在学校公布的检索报告中的,需要教职工自行委托具有检索资质的单位取得检索报告,如: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查新中心(http://www.chaxin.org.cn/)、西南大学图书馆、重庆大学图书馆等。

(三)由于自2021年1月起,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已正式停止所有C刊论文检索业务,而CSSCI扩展版和CSSCI集刊的检索报告以往只能通过该单位出具,因此:

2021年度发表在CSSCI扩展版上的文章,如无检索报告的,暂依据2021-2022年CSSCI扩展版期刊目录进行核定(书评、微论等原本就不在C刊检索范围的文章除外);

2021年度发表在CSSCI集刊上的文章,可依据《中国社会科学收录引文索引来源集刊收录证书》进行认定。凡无法提供该收录证书且非甲类出版社出版的集刊文章,按普通文章认定。

(四)(2021-2022年)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年)CSSCI扩展板期刊目录、(2021-2022年)CSCD来源期刊目录见本通知附件。

(五)SCI论文的分区(大小类靠高认定)和影响因子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21年期刊分区表数据(基础版)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影响因子用2021年数据)。查询网址:http://www.fenqubiao.com/(用户名:cqsfdx 密码:cszy)。

(六)论文集要求公开出版,期刊要求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登记过的合法期刊。期刊备案查询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

二、登记和认定程序

(一)个人填报

教职工通过重庆师范大学校园门户中的科研管理系统,将2021年度本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全部录入系统。同时,还须将以下材料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

1、《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科研成果申报表》电子版;

2、所有申报成果的原件,以及科研处统一提供的检索报告中没有的检索证明原件;

3、艺体活动类成果同时要求提供该活动被主办单位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证明;

4、学术会议的填报:科研处仅统计以学院名义主办、协办会议的情况,教师个人参加的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由学院直接审核认定,不再报科研处。

(二)学院和部门审核

各单位科研秘书依据《重庆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和成果原件,对交来的《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科研成果申报表》逐一核定并汇总。同时,须将以下材料提交科研处:

1、纸质材料:

①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科研成果申报表》纸质档1份;

②著作类成果原件1本。

2、电子材料:

①汇总后的《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科研成果申报表》,请勿改动原表格式或自己制表。特别注意:被检索的SCI/SSCI/EI等论文请务必根据检索报告填写WOS号,SCI/SSCI论文还须注明分区和影响因子。CSSCI/CSCD论文,如在学校提供的检索报告中能查询到的,请注明“学校统一检索”;如自己提供检索报告的,请注明“已提供检索报告”;无检索报告的请注明“未取得检索报告”。CSSCI和CSCD收录的文章,请在“收录检索情况”栏注明是核心版或扩展版收录,如:CSSCI(核)/CSSCI(扩)/CSSCI(集),CSCD(C)/CSCD(E);EI收录的文章,请在“收录检索情况”栏注明是会议论文EI(CA)还是期刊论文EI(JA)。

②A级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类成果的扫描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全文),A级外文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B级、C级论文只需CNKI或维普、万方上面下载PDF格式文档即可;

③各类获奖证书、专利授权、采纳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

④教师个人提供的检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⑤参与外校主持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或协议也可)和本人参与该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排序证明的扫描件(课题组成员一页需加盖项目主管部门或对方科研管理部门鲜章);

⑥参与外单位申报成果获得政府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需要提供本人以重庆师范大学的名义参与申报的证明。

⑦扫描材料的命名方式:

由于成果查找核对的工作量大,为提高审核效率,请务必统一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A、扫描件的命名格式——序号.作者:成果名称,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盖章单位/研究报告采纳单位/出版社等)。如:登记表格中,序号为10的张XX老师的论文成果,扫描件命名格式为10.XX:国际教育发展最新趋势研究,《比较教育研究》

B、扫描件按《成果申报表》的类别分文件夹存放,每一类的序号与申报表中的成果顺序须保持完全一致;

C、同一项成果的多页证明材料需扫描成一个文档,不要分散成单页,也不要用多张照片替代。

凡交来的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3、依据《重庆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暂无法核定级别的成果,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初审意见和建议级别(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供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参考。

以上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25月31日。

(三)科研处对全校成果集中审核阶段

1、科研处集中初审后将初步核定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2、各单位根据科研处反馈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3、科研处依据学院反馈的复核意见再次审核后定稿;

4、科研处公布定稿数据,科研秘书依据最终核定结果修正完善科研管理系统中本单位的成果信息,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将2021年度所有符合认定办法的成果全部填报,不要遗漏。注意:凡在5月31日之前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成果后期不再接受增补,科研处也不再受理审核(检索报告和收录证明可在取得后补交)。

(二)填写成果申报表时,请严格按照表中字段要求填写和汇总。机关和各职能部门没有专门设置科研秘书的,请指定一名老师负责汇总后统一报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以下数据由科研处直接提供:

1、校内人员主持项目和获得横向科研经费;

2、校内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以上政府奖励。

(四)每年在量化和奖励过程中,针对实际遇到的部分问题,有的经校学术委员会投票后,认定方式可能会与原管理文件不一致,最终以校学术委员会决议为准。

四、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张文东

联系电话:65910078   E-mail:476252819@qq.com

科研处综合科:大学城综合办公楼 211 室


附件: 1、各类认定文件和依据;

2、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度科研成果申报表;

3、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度检索报告。


20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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