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 效益,高水平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现将《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基金管理办法》(渝委宣〔2024〕26 号)转发给你们,请校属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抓实、抓细、落实好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基金管理办法》(渝委宣〔2024〕26 号)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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