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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2024年04月16日 14:21  点击:[]

二级学院及专家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请各单位及时增补专家、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更新专家信息

近期专家库结构有所调整,需要已在专家库的专家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重点更新以下信息: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具体操作方式: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1新专家注册。点击成果鉴定系统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2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特别注意:注册或信息更新时,填写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时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尽量填写完整。

三、加强审核把关

科研处将现有专家名单发送至各学院,如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专家,请各二级学院将名单反馈科研处,并加盖学院公章,核实后将从专家库中提出删除申请

新注册专家进行注册即视为不存在上述问题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好落实,确保于202456日前完成此次专家库集中增补更新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孙建敏

联系电话:65362357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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