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4〕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整合社会各方优质资源,切实做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经研究,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第三批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合作馆院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入选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市级及以上科普基地或具有科学教育服务能力的科研平台。
二、遴选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单位;
(二)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丰富的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研发、课程实施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运行能力;
(四)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保证中小学科学教育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具备与开展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并具有与之相符的安全措施,无安全隐患;
(六)配有必要数量的、稳定的、合格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七)近3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累计组织开展3次及以上科普活动;
(八)被评为国家级以上优秀科普基地可优先申报。
三、遴选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合作馆院申报表;
2.申报单位情况及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市级及以上科普基地入选证明材料,场地及设施设备照片,人员队伍详情介绍,近年来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的照片,工作管理制度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形成申报材料,经单位同意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科研处212-1办公室。电子材料(盖公章扫描件转换为PDF格式) 统一以“申报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拟申请馆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kyc6@qq.com。
(三)申报时间
2026年5月25日18:00截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
电 话:023-65918965
附件: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合作馆院申报表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