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重师发〔2026〕4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体系建设,建立以科研团队为基本单元的科研组织模式与资源配置机制,凝聚和培育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建设方向
申报团队应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学科前沿方向,依托学科、学位点、科研平台或专项研究领域,形成明确、稳定、可持续的研究方向。鼓励围绕优势特色学科、重大科研任务、重点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交叉学科方向,跨学院、跨学科、跨平台组建科研团队。鼓励数智化教师教育高等研究院、特殊儿童脑认知和康复交叉研究中心等单位牵头或参与组建跨学院、跨学科交叉融合型团队。
依托科研平台组建或者承担平台建设任务的团队,应与平台建设方案、年度计划和考核要求相衔接;未依托科研平台组建的团队,按照《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独立运行、备案、报告和评估。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良好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记录,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凝聚力,能够牵头制定并落实团队任务书,组织协同攻关和资源统筹。存在学术不端、科研诚信失信或重大科研项目失信行为的,不得担任团队负责人。
(二)团队成员。团队成员以学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体,可吸纳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行业专家和校外合作专家参与。团队规模一般不少于6人,核心成员应相对稳定,具备良好合作基础和科研创新氛围,青年教师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三)参与限制。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科研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一般不得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团队;确因重大任务或交叉研究需要参与多个团队的,应经依托学院(部门)充分论证后,报科研处备案。
(四)研究基础。申报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稳定的研究方向、清晰的技术路线或实施路径,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具备持续承担高级别科研项目、培育高水平成果和服务学科建设、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的能力。
(五)建设支撑。依托学院(部门)应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团队建设任务和年度预算实际,为申报团队提供必要科研条件、运行服务和支持措施,并在推荐意见中明确团队建设支持方案。
三、建设周期与目标任务
科研团队建设周期原则上为4年。团队申报时须填报《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任务书》,明确团队基本信息、研究方向、总体目标、年度阶段目标、标志性成果培育清单、与学校及学科平台发展的契合性等内容。
团队应围绕标志性成果培育,制定阶梯式培育路径和推进计划。周期内拟培育成果应对照《重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及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体现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高水平论文或著作、咨政成果、科研奖励、专利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成果、艺体类成果等内容。
四、遴选与备案程序
(一)团队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由负责人牵头填写《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任务书》(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学院推荐。依托学院(部门)结合学科布局、科研平台建设、重大任务需求和团队建设基础,对申报团队进行政治审查、资格审核和真实性把关,择优推荐并签署明确推荐意见。
(三)科研处审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团队纳入后续评议程序。
(四)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议,重点考察团队研究方向、建设基础、学术潜力、组织协同能力、标志性成果培育计划、学院支持保障措施及预期目标可实现性。
(五)学校审定。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经学校研究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建设,并纳入学校有组织科研管理体系。学校重点方向团队统一纳入重大项目、重点平台和重大成果培育体系,实施持续支持与动态优化。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材料清单
1.《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任务书》(附件1);
2.《2026年度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212-1室科研处平台与团队建设科。
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附件1报送一式3份,附件2报送一式1份。附件1和附件2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材料须同步提交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PDF文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20248053@cqnu.edu.cn。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科研团队申报+XX学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重师发〔2026〕46号),准确把握团队建设目标、申报条件、运行管理和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和科研发展实际,择优组织推荐。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单位应对申报团队负责人资格、成员构成、研究基础、成果情况、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学院支持保障措施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化任务导向,科学制定目标。拟申报团队应围绕同一重大目标,科学制定建设周期内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标志性成果培育计划。团队任务书将作为后期年度报告、过程评估、周期评估、资源配置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运行管理,注重协同攻关。获批建设团队应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与协同运行机制,包括日常例会与任务推进机制、数据与资源共享机制、联合攻关与成果凝练机制、成果署名与贡献确认机制、绩效分配与争议协调机制等,切实提升团队协作效率和成果产出质量。
(五)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获批建设团队须按年度提交《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年度建设报告》,重点报告标志性成果进展、科研项目执行、经费使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计划。年度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报科研处备案。
逾期报送或提交材料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颖、史婷婷、林康睿,联系电话:023-65918965。
特此通知。
附件:
1.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任务书
2. 2026年度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团队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
3.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26〕46号)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