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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

2019年04月18日 16:36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申报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以下简称创新研究群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群体负责人应是创新研究群体的实际牵头人,是全职在岗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未满45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研究骨干应获博士学位或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未满35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人员不少于2人。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作为负责人或者参与人申报创新研究群体不得超过1个;资助期内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计划;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和重庆高校创新团队计划等资助的团队负责人不再作为负责人申报本计划。  

 

(三)创新研究群体一般应以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创新平台为依托,能承担国家、我市重大科技任务,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四)创新研究群体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重庆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科技前沿热点问题,聚焦重大原创性、关键核心技术、交叉学科创新等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实现路线。

 

二、申报领域及经费

 

创新研究群体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科学与医学、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前沿与交叉。每个创新研究群体拟资助经费50万元,由市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资助。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科研发展规划和申报领域,精心优选,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书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不超过100个页码,一式六份,用A4纸双面打印,423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将组织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如果申报材料有涉密内容,请务必在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将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等进行审核,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群体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

 

联系人及电话:万辉   65362357

 

 

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申报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书

 

 

 

科研处

 

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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