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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经费办理流程

2021年03月08日 16:24  点击:[]

1.科研项目(纵向、横向、校级)在正式立项之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线进行项目信息录入,通过个人“校园门户”-“业务系统导航”-“科研系统”-“个人项目”-“项目申报”点击进入。

2. 点“我要申报”进入填报项目信息页面,标注“*”的选项为必填项,填写完后点“保存”即完成在线项目申报。注:所填信息须与项目申报书或立项协议书信息一致,需录入完整项目组成员;需要指定第二负责人的选“有”,在最后录入项目组成员时选定,科研处定期将第二负责人清单导出交至财务处,财务处录入财务系统后方生效。

3. 科研处对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并做立项登记,项目负责人可通过“个人项目”-“项目一览”查看“项目状态”来确认是否已经立项;项目受理前或驳回后可对项目信息进行编辑修改。

4. 项目审核通过并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经费预算,通过“个人项目”-“经费管理”点“提交”弹出预算窗口,预算完成后点“确定”即可,在预算审核前仍显示为“提交”,可修改预算。

5. 经费预算由科研处审核,审核结果在“经费预算审核”一栏查看,若为“学校驳回”,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若审核通过,可在“部门编号/财务编号”一栏查看财务账号,直接经费(财务编号末位为1)、间接经费(末位为2)、配套经费(末位为3)为三个独立的财务账号。

6. 经费预算若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点“申请”提交经费预算调整申请,科研处批准后将经费预算驳回,项目负责人调整预算后重新提交;每个项目经费预算最多只能调整三次。

7.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在经费到达学校后由科研处统一划拨,或由项目负责人持“重庆师范大学预开票据、来款确认申请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到科研处备案再交财务处办理经费认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持来款确认表直接到财务处认领;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由科研处统一划拨;配套经费在纵向项目经费到账的下一年度由学校统一分配划拨。

8. 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校园门户”-“财务系统”-“财务查询系统”-“项目余额”查询经费是否到账,若余额为零,则经费未到账;可通过“收支”或“额度”查看经费使用情况。

注:在使用系统前应设置浏览器允许窗口弹出,或在“添加成员”或“提交”预算点击按钮无反应时允许窗口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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